蒋洪梅律师亲办案例
刑案再审,还二十年的清白
来源:蒋洪梅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10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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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邓某某等三人,于1990年因涉嫌抢劫罪被重庆铁路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六年半,2009年邓某某刑满释放,但一直觉得冤屈,决定申请再审。本律师接受案件委托后,查阅当年案卷资料,发现诸多问题,通过两次再审,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1年宣布邓某某抢劫罪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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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蒋洪梅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重庆成龙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5001*********7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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